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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信息设备技术服务及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与招标办发布时间:2016-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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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信息设备技术服务及维保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16-YN-01

    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信息设备技术服务及维保项目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北京中医院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信息系统重要设备的技术服务及维保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涉及医院信息系统的交换机、服务器和磁盘阵列等设备。

    具体技术需求见招标文件第部分。

    4、服务地点: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街5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5、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起壹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必须能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所有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检测的正规产品;

     e)具有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含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相关内容

     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g)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 万元人民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3. 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必须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书。

5. 具有三家或以上同类服务的实施案例。

6. 投标申请人的能力说明(附相关的证明)。

7. 本项目维保单位不得分包与转包。

8. 申请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需携带如下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纳税及社保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15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业绩证明文件:近三年同类项目实例情况,必须提供三份以上的合同文件的首页和合同金额所在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用户公章的证明函并提供用户电话、联系人姓名等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8.  社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  其它能反映投标人技术、经济、信誉和保障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和能力的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14 日至2016年 12 月 20 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 报名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标办公室(综合楼503)

3. 联系人:强思思            联系电话:010-52075258

、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资质审验后,电话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3. 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前5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16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