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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防统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与招标办发布时间:2016-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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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防统方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16-YN-02

    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防统方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功能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设备安装及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街5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必须能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所有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检测的正规产品;

     e)具有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含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相关内容;

     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g)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必须是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实体,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3. 具有投标货物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设备制造厂家(含售后服务)的授权。

4. 所投设备须包含三年及以上免费的质保;须出具3年免费保修支持服务承诺。 

5. 业绩证明文件:近三年同类项目实例情况,具有三家或以上的同设备的采购供货实施案例。必须提供三份以上同设备采购合同文件首页和合同金额所在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用户公章的证明函并提供用户电话、联系人姓名等联系方式。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申请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需携带如下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投标人是制造厂家的,不需提供);

    5.  纳税及社保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15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 12  14 日至2016 12  20 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 报名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标办公室(综合楼503

3. 联系人:强老师            联系电话:010-52075258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资质审验后,电话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3. 投标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前5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16年 12 月 14 日